学院各部门中层正职:
为切实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,现将报告表及相关要求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认真完成。
填写说明及要求:
1、学院各部门中层正职,必须按规定填写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》(见中办发〔2010〕16号文件附件)。
2、具体填写内容及规范,按附件2要求(表格纸张按中办发〔2010〕16号文件附件的A4型纸)。
3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经学院党委书记审签后,再由本人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,于12月2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。
附:1、中办发〔2010〕16号文件
2、关于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(一)》和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(二)》的填写说明
中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